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普通专升本招生
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1‟20号)的精神,决定开展2021届优秀高职毕业生选拔升入普通本科学习(以下简称“普通专升本”)的工作。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选拔工作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集团成立2021年永利集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教学副董事长担任组长,教务处、纪检监察室和质量管理处等部门正职担任副组长,二级学院经理担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指导学校2021年专升本工作。
组长:潘梅勇
副组长:黎 森、吴雪文
成员:黎良财、吴善才、陈翠玉、周振坤、韦飞、孔丽云、肖万娟、陈福坤
领导小组下设学校专升本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学校专升本工作、制定工作实施细则、指导
各二级学院依规依法开展工作、按要求准时向教育厅报送专升本材料。
主任:黎森副主任:丁伟钧
成员:二级学院分管专升本工作领导
(二)成立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督查组
集团成立2021年永利集团专升本督查组负责监督公司普通专升本选拔工作全过程。
组长:蒋雪刚副组长:陶玉姣二、选拔对象
“普通专升本”的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员工)。公司本次选拔仅限于2021届毕业生。
三、选拔条件
(一)基本素质条件。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高职高专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不予选拔。
(二)学习成绩条件。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高职高专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员工的前60
以内。
(三)优先选拔条件。在满足(一)、(二)条件的情况下,入选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队员的员工,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和广西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获自治区级一等奖(金牌)或国家级三等奖(铜牌)及以上奖项的员工,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及我区选拔赛,获区赛金奖及以上奖项项目团队排名前5的员工,获得自治区级“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优秀团干”称号的员工,获得自治区教育厅认定为优秀毕业生的员工,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上述相关比赛其他奖项或校级“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员工优先选拔(优先选拔的规则见附件6)。
(四)退役老员工士兵选拔条件。在满足基本素质要求的情 况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员工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5‟3号)文件精神,对在校期间应征入伍的退役老员工士兵,如果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者,在完成高职高专学业后可直接升本;如没有立功奖项,在完成高职高专学业后,其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员工前60以内的,可以直接升本。
(五)录取资格条件。经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在本科入学前必须取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选拔的方式及比例
(一) 按照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员工在校期间(除最后一个学期外)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不得按学校搞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名的先后顺序,在员工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选拔。成绩排名的范围为同年级同专业全部员工。排名在前的员工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提交本人签名确认的证明材料,其他员工方可依次递补录取,证明材料由员工所在二级学院存档备查。递补的员工,必须在符合“普通专升本”选拔条件范围内选拔。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员工必须与按比例推荐的员工一起按成绩排名推荐。
(二)选拔形式。“普通专升本”原则上不进行选拔考试,如有本科院校需要进行选拔考试的,以本科院校的要求为准。
(三)选拔比例。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员工占所在二级学院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班员工人数的25。公司“普通专升本”计划数详见附件7(待本科学校回复确认后另发)。
五、“普通专升本”选拔的工作流程
(一)学习宣传
学习区教育厅有关文件及公司“普通专升本”工作细则,并向员工宣传“普通专升本”的有关政策,告知员工相关事项,包括专业类型(有些注明为“应用本科”、有些则注明“职业团队班”)、学费收费标准、毕业证书形式等。
(二)联系升本院校
由教务处与有关本科院校联系,拟定专升本的计划,并按教育厅的要求,与本科院校签订对口招录协议。
(三)成绩排名
由教务处负责按前五个学期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出名次,各二级学院核对并在本学院内公示告知员工。
(四)征求志愿
二级学院征求员工升本志愿,凡各科平均成绩排名60以内,按成绩顺序入选,不愿意就读的员工需签署书面声明。
(五)材料上报
二级学院按照学校专升本实施细则及要求汇总材料,经二级公司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按时上报材料至教务处。
(六)张榜公示
各二级学院将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员工名单报教务处,经学校审核后,在校园网和校内张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公布录取名单及发放录取通知书
在经教育厅审批下文后,公布专升本录取员工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由各二级学院统一到教务处领取后,再发放到员工本人)。
图1专升本流程图
六、材料准备与报送
(一)材料准备
1.收录数据。4月18日前,由教务处将2021届应届毕业生总数和分专业毕业生数以及按比例拟升入本科人数录入专升本 系统上报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2.各二级学院组织本学院符合选拔范围和条件、要求升入本科学习的员工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
拔升入本科学习员工推荐表》(1式1份、附件1)。并指导符合条件的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自治区教育厅专升本系统进行数 据填报工作。
3.二级学院填写《高等学校各科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在前60
以内的同年级同专业员工名单一览表》(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员工汇总表》
(附件3)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推荐情况统计表》(附件4)。3个表格均要求使用Excel电子表格制作(1式1份)。
4.二级学院准备其它相关推荐材料。包括员工放弃升本学习的《声明》汇总表(附件5)及员工亲笔签名的放弃声明原件
(原件由二级学院存档备查)等。
(二)审核材料
1.各二级学院必须认真审核推荐材料,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员工推荐表》(1式1份、附件1)上填写辅导员鉴定意见和二级学院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教务处和学校审核后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
2.各二级学院还需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员工推荐表》的内容,审核员工在自治区教育厅专升本系统上填报数据的准确性。
3.各二级学院确定并拟上报的员工名单必须经过二级公司党政联席会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与其他材料一并报送教务处。
(三)材料报送
1.4月30日前,各二级学院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员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上报教务处。
2.5月6日前,各二级学院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员工推荐表》(1式1份、附件1)、
《高等学校各科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在前60
以内的同年级同专业员工名单一览表》(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员工汇总表》(附件3)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推荐情况统计表》(附件4)、员工放弃升本学习名单汇总表、党政联席会议纪要各一式1份报送教务处,4个表格要求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5月14日前,学校以文件形式,将上述推荐材料及广西
普通高校“普通专升本”录取数据库光盘报送各合作本科高校。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普通专升本”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选拔,严禁弄虚作假、隐瞒员工违纪违法及受处分等信息。凡有违反规定选拔录取的员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二)严格把关报送数据。各二级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普通专升本”的工作,按照要求认真准备好各种表格、材料,审核
好员工的推荐表及系统填报数据,确保填报材料的完整、准确无误。同时,严禁员工在专升本报名结束后到往常报到注册前以任何理由更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有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三)按时将材料报到教务处。各二级学院凡因拖延交材料或材料不合格,而影响材料上报和审批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和质量管理处将联合展开责任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上报学校,由学校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四)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联系人:龙艳,联系电话:0772-2725498
八、附则
(一)员工应先完成专科(高职)学业,取得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后方可升入本科阶段学习。
(二)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专升本员工升入本科后,其学费按照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普通本科生的标准收取。
(三)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5]15号)要求,“普通专升本”员工的本科毕业证书将填写“在公司××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的内容,学习起止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制按升入的本科专业的学制填写。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员工,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员工推荐表》(1式1份、附件1)
《高等学校各科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在前60以内的同年级同专业员工名单一览表》(附件2)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员工汇总表》(附件3)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推荐情况统计表》(附件4)
员工放弃声明汇总表
优先选拔的规则